因为审查的关系,部分段落未能出现在书中,但大致观点仍得到保留。

以下是少数段落——
每人心中都有一个恶魔
《沉默的羔羊》中文版序
深究起来,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变态恶魔,只不过,在正常境遇中,种种变态思想被外界的法律和伦理以及内化了的社会规范所约束罢了,有了想法多半不会去实施,很多想法在潜意识中就被自我压抑下去了。在战争、革命的狂热环境里,像虐囚、杀人比赛、甚至人吃人那样的事情就会幽灵般抬头。犯下如此兽行的人往往并不是天生“坏人”,而是外界的放任唤醒了他们内心的恶魔。当然,说每个人都会如此蜕变也许夸张,但反观中国或外国历史,多数人完全可能从“人”滑落到“兽”的地步。
其实,变态并不是兽行的同义词,变态是相对于常态而言。在现代社会,人类行为的准则是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尽量宽容许多曾经被视为变态的所作所为,比如形形色色的性游戏(包括施虐和被虐)均披上了情趣的外衣,为很多见不得人的念头提供了安全的宣泄渠道。但即便是再开明的社会、再健全的心理教育,也不可能完全防止所有的内心恶魔不咆哮而出,殃及社会。
将恶行变成艺术
《汉尼拔》序
回想发生在中国的连环杀人事件,尤其是那些非一时兴起的案件,比如河南平舆的黄勇,他在网吧勾引十多名中学男生回家,骗他们坐老虎凳,然后杀害。如果对黄勇进行详尽的心理调查,从那里面一定可以窥视到人性最幽暗的角落。那种变态不同于忍无可忍的杀人事件,有更多心理分析和艺术升华的空间。说不定,那个罪犯原本就把自己的变态杀人当作一种行为艺术,也许他内心真是一个变态艺术家。其实,真正的艺术家多少有点变态,如果那人能够用艺术来排解他的恐怖隐私,说不定他就不会在生活中实施他的“创作计划”了。
把一个变态食人族描写成温文儒雅的“艺术家”,很多人可能难以接受,但变态杀人可以表现为艺术,这是确信无疑的。在张彻的影片中,姜大伟等人扮演的男主角通常会死得很惨,但又很艺术,五马分尸的画面在他的影片中诡谲壮美,充满英雄气概。后来发展到吴宇森的子弹芭蕾舞,其实也是暴力美学的延续。暴力(尤其是极度的、变态的暴力)是一种既可敬又可畏的对象,它包容了弗洛伊德学说中人的生存和死亡两种相反相成的本能,将人们稍纵即逝的极端念头加以铺陈、夸张,并配以适当的“合理性”,以便大众“消化”。

